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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期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干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5-03-18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企业人才工作部署会要求,纵深推进新时代人才强企战略,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持续提升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效能,促进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有效贯通,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将举办第十期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班设置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引领、工作实务、实践分享、研讨交流等课程模块,邀请中央企业有关工作负责同志、国内一流院校及知名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等权威师资授课。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政策解读;

(二)企业战略发展与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构建;

(三)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实践路径;

(四)创新选育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五)数字化时代绩效与薪酬管理策略;

(六)劳动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方法与工作实务;

(七)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标准化建设实践分享;

(八)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实践分享;

(九)研讨交流: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发展趋势及对策。

具体内容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地方国资委、地方国有企业组织人事、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5年5月20日—2025年5月23日(5月19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黄河街10号院)。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4200元/人,缴费可采用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如选择汇款请备注“2025029”。在线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账    号:0200080709026402891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室

联行行号:102100008075

培训费发票由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开具。

(二)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550元/人·天),学员报到时由培训地点收取,并开具发票。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将本通知转发给下属企业或监管企业,按要求选派相关人员参训。学员也可自行报名参训。

(二)培训班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请最晚于5月13日前填写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并由单位盖章后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完成报名和缴费。

 

(三)培训班名额有限,额满为止。学员名单经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审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参训的,请提前电话告知。

(四)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中组发〔2019〕22号)。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可请假,请参加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以确保培训效果。

(五)请参训学员携带身份证原件于5月19日14:00—19:00,前往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A座前台报到(路线图见附件3)。

(六)如需获取培训通知附件及更多信息,请登录“国资e学”手机客户端、访问“国资e学”网页elearning.tcsasac.com或关注“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公众号。

联系人:张淑伟、胡伟奇

联系电话:010-63193307、63193946

石油科技交流中心前台电话:010-80166602

石油科技交流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李鑫鑫 18310624295

附件1:培训班报名操作流程     

附件2: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3: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路线图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5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张任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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