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井下生产单位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一至三级非人身事故,地面单位达到“三无两杜绝”,实现安全生产。
二是生产合格煤1360万吨,实现产销平衡;完成掘进总进尺133000米,其中开拓进尺20100米。
三是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其中非煤产业46亿元。四是实现利润6亿元。
五是应收账款控制在17400万元以内。其中非煤7400万元,非煤产成品资金占用不超2400万元。
六是原煤制造成本不超过177元/吨。
七是完成煤炭品种生产指标和人均产量、人均利润指标。
八是完成节能量2.3万吨标准煤。
九是完成基本建设投资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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