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7-18
日前,扬州市国资委印发了《扬州市市属监管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监管企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应履行的决策程序,向市国资委应报送的文件、资料及建立健全债券发行的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和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暂行办法》的施行将进一步规范市属监管企业债券发行行为,防范和控制企业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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