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鞍钢与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焦煤投资开发、销售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根据协议,鞍钢以增资入股方式进入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双方进行长期战略合作,规范运作,合法经营并共享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要优先保证鞍钢及鞍钢所属单位的焦煤供应,并给予当期最优惠价格。
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是国有独资的以煤焦为主营、内外贸兼营的综合贸易公司,其控股子公司——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拥有山西省煤炭经营资格和铁路发运权,目前该公司全权代理包销山西宏盛能源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产精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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