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干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5-09-22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工作部署,提高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工作水平,加强企业内控体系建设,提升企业风险防范和管控能力,支撑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将举办第四期国有企业内审内控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研讨班安排形势分析、能力提升、企业实践和交流研讨等教学模块,邀请中央企业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和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等权威师资授课。主要内容包括:
(一)形势分析
1.中央企业巡视审计发现的问题与防范;
2.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关键事项解读。
(二)能力提升
1.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重点内容;
2.新《会计法》主要变化及企业内控要点;
3.国有企业风险内控体系建设与违规经营责任追究;
4.经济责任审计典型案例分析。
(三)企业实践
1.中央企业财务内控体系建设实践;
2.中央企业内部审计效能提升实践分享。
(四)交流研讨
围绕国有企业内审内控工作难点及解决方案进行研讨。
注:课程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地方国有企业负责审计内控相关工作负责同志,财务、审计、合规、风控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7日(11月3日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丽苑街9号(附件1)。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5500元/人(不含食宿),发票由收款单位开具。付费方式为转账汇款,汇款账号:
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开户行:建行北京天竺支行
(二)食宿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标准为550元/人·天),学员报到时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收取,并开具发票。
五、证书
学习期满,由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颁发第四期国有企业内审内控研讨班结业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将本通知转发给下属企业或监管企业,按要求选派相关人员参训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于10月27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aiwupeixun04@163.com,邮件标题“内审-单位名称x人”,及时关注报名确认信息,并完成汇款缴费。
(二)研讨班名额有限,额满为止。学员名单经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审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参训的,请提前电话告知。
(三)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中组发〔2019〕22号)。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可请假,请参加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以确保培训效果。
(四)参训学员携带身份证和培训通知于11月3日13时至21时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西南门注册中心报到。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刘老师010-63193314、63193914。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010-64505127。
报到地点前台电话:010-64505301。
附件:1.路线图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025年9月11日
【责任编辑:语谦】